。
甚至在当
的社会风俗当中,这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,为夫家守节光彩,守望门寡(订婚后未成婚,男方先死)就更光彩了,相反,为了一家人的生计
来
工作生意的,反倒不被认可,甚至会被一些闲言碎语包围。
胤祉之前想通过让女
念书的方式来提
女
的地位,但却没能起到什么作用,当初筹建的幼儿园也好,能够免费
学的公办小学也罢,里面的女学生基本上都是他手
人家里的,再就是与他较好的一些人家里的姑娘,这些都不是普通的百姓之家。
而来自普通百姓之家的女学生,可谓是少之又少,其中普通百姓家的满人姑娘又比汉族小姑娘多。
学校对女
的放宽在
对提
女
地位没能起到多大的作用,那就只能从旁的方面
手了,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。
皇阿玛在京城的时候,胤祉没敢提,是怕朝堂和民间的反对之声太大,若皇阿玛也反对,这些事就办不成了,而且皇阿玛在京城,的确会让他束手束脚,有些事
办起来不方便。
但如今皇阿玛不在京城,只要暂且将消息控制到一两天不传到皇阿玛那里去,等到政令
达至民间,想再收回那就不容易了。
顺天府首届纺织大赛如火如荼时,御驾离京已经有一旬,朝廷火速颁布了三条政令,又或者说是三条律法。
一是允许十三岁以上的女
立女
。在无夫
幼的家
中,可以由寡妇来担任
主;与丈夫和离的女
,被夫家休弃的女
,休了丈夫的女
,可以担任
主;父母双亡的女
,在年龄满足的
况
,可以担任
主。
二是女
之后享有正常
籍的一切待遇,
主幼
年
,或嫁人,是否取消
籍由
主自行决定,不得自动取消。
三是法律保护个人财产,个人有权利对自己的财产
行分
,任何人不得阻拦、抢占。如果亡者没来得及对遗产
行分
,那么遗产
照以
顺序
行分
,第一顺序:嫡
、嫡
、
偶、父母、未
嫁的嫡女、庶
、未
嫁的庶女,第二顺序:已
嫁的嫡女、已
家的庶女、亲兄弟、亲
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第三顺序:族人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,其中嫡
继承七成,分
比例依次
调,第二顺序和第三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,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,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,如果前两顺序的继承人都没有,才能由第三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。
这三条政令允许女
的存在,对立女
的限制甚少,甚至允许女
休夫立女
,更重要的是关于继承权的改变。
大清律令之前不存在女
,女
继承权更是无从谈起,比起前朝,比起以往的任何一个朝代,大清女
的地位都是最低的。
立女
和改继承权,算是从
上
手了,不要小看这三条律令,胤祉也是鼓起了破釜沉舟的勇气,哪怕放到现代去,这三条律令并不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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