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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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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童年这么的话题,我唯一愿意回忆的事就是小铃铛把一碗饭摔到我脸上,恶狠狠地说:“吃,赶吃!恨死你了,我妈又把都夹给你了!”

铃铛妈的没白费,在十几岁就迅速成一条汉,一米八多,健房去不起,墙捡两块砖每天举一举,持之以恒也练许多的好。在发现自己对酒有天生的判断力之前,我唯一的特是打架,专攻三路,无师自通各格斗技巧,活生生打成了东门一霸。地盘上任何犄角旮旯、猫途狗,我都了如指掌,大到凌晨运货库的大卡车,小到新疆兄弟卖的羊串,哪一样都能一脚分,实在是意气风发。

不用跟人收钱的时候,他总是那张永远不动声的扑克脸:“有什么我不知的?”他对我眨眨,“小霸王丁通。”

反应最大的人是约伯,他之前一直直了,像僵尸一样站在吧台后面,双臂地举起来。瓶一摔,他就立刻捂住自己的,好像要吐血的林黛玉一样,看就会倒在地,但离他最近的人也没准备过去扶他一把——大家都清楚他的德行。

他是,除了额,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双纤细却有力的手,还有他如同舞蹈或手术一般的动作,任何动作都确、优雅、有分寸,不浪费任何一丝力气。

我从酒馆走过去,大概十五分钟就到了,敲了一门,他就开了。

他刚好和我生活在世界的两个极端。他有三个医学博士学位,全来自一的专业学府;他认识拉丁文、希伯来文、古英文;他认识所有山上和海里的生以及植

他是约伯最好的朋友,但他看人的神和约伯也刚好是两个极端。约伯对任何人都没有兴趣,而则永远洋溢着好奇,久久注视,聚会神。这么盯着大姑娘看大家都可以理解,盯着八十岁的糟老味会不会重了?有一次我这么问他,他耸耸肩说:“只是想看看以那个人的状况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解剖。”

我们唯一的共同是:我们都将生命的一大分耗在了十号酒馆里,以浪费生命作为人生的主要任务,不那生命的质地与价值到底如何,我们觉彼此灵魂相通。

斯百德刷了九万多的拉菲,给了我一万块现金,顺便请在座的所有人喝了一杯。

这市面上能镇住我的只有三个人,两个女的——小铃铛和她妈,另外一个就是医生。把他拍扁了放在百科全书里,条目也是四个字:医学天才。

果然,刚缓过一气,约伯就脆利落地把pos机一把给斯百德,简洁地说:“刷卡!”

从房里先和我打招呼的是他的额,就算完全不了解他都能估量他的智慧,因为很少有脑门那么突的人。

五 他的目的就在你

我是孤儿,小得还不记事的时候爹妈一关门就走了,字条也没留一个,靠着邻居们的善心(主力是小铃铛她妈),百家饭吃了若年,这才勉来。

他对我眨眨,似乎毫不在意,接着又喝了几杯纯伏特加之后,他就穿着那三件式西装到桌上唱起歌来。

约伯说得对,和我一样,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酒馆前门打卡,如果这个都没有现,那今天是不会来了。

我摸着袋里那的一万块,左思右想,坐立不安,终于忍不住摸手机来,对着斯百德的脸拍了个特写。

“有一天如果我死了,绝对不要解剖,务必直接把我烧成灰拉倒,谢谢,任何原因致死的都让它随风去吧!请千万不要追究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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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把我拍扁了,夹在一本足够大的百科全书里,图解对应的词条就是:街混混。在烟墩路到东门菜市场一带,提到小霸王丁通,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。

斯百德耸耸肩,非常快地掏一张看起来额度非常大的卡,我溜了一,发现那张卡上印的“发行银行”我压就没听说过,要不是有“master”的字样,简直就像是伪造的。

他住在市中心一栋小破楼,地段绝佳,但四都没有其他建筑,远远看上去,那栋房符合都市鬼屋的一切条件。

约伯说不定有同样的担心,但卡刷得很顺利、很成功,当收银条的打印声传来,他兴采烈地递给我一杯啤酒,说:“on the house!嘿,幸好昨天我没亲手把这瓶拉菲摔掉!老受够了供着一瓶酒当亲外公了。”

俗话说得好:无事摔拉菲,非即盗。

皆大喜,但我陷了难以自的惴惴不安。这事儿实在不能不令我警惕。

怪里怪气的歌,日本调,歌词里却反复现“你是人类大救星”的句,艺术派十分费猜,我听得百爪挠心。约伯对我冷旁观,忽然过来推我一把:“今晚不会来。”

我吓了一:“你怎么知我在等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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