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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节(3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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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珩归家之后,先将买好的时文汇编集放好,然后洗了把脸,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压了压上涌的酒气。

先前,他虽趁着酒意,将赖升等恶打了一通,但一来手自有分寸,二来也是评估过后果。

“打了赖升,只要不闹伤亡,贾珍再怒,所能施展的手段也有限,因为完全断绝了寻官府力量介的可能,而如是请所谓家法族规,也没有那般容易,除非我在祭祖时,火烧贾族祠堂这等大逆不、骇人听闻的事,否则,贾珍想要以所谓家法族规压服于我,不过是痴心妄想!”

这时代的家法族规,在一些偏远地方,或许宗族势力横,其如金科玉律,但到国都神京这等首善之地,国家自有法度在,岂容滥施施私刑。

实际,历朝历代官府,对私刑的态度一直是持否定态度。

父要亡,不得不亡,其实这句话有失偏颇。

纵然自西晋首倡“准五服制罪”以来,历朝历代,也从来没有说过,父亲故意打死儿的人惨剧是啥事儿没有的,只是据亲属远近减轻刑责,不判死罢了。

尚且如此,况同宗同族?

所谓生杀大权,悉于上。

纵然贾珍是族,此非年非节,在京都首善之地,国家法令森严,贾珍想要摆族的款儿,对快五服的远亲施以私刑惩戒,也要受到时人诟病。

更不要说,贾珍争执之因,实在上不得台面。

但难保贾珍施谋诡计暗害,故而贾珩才说,不会到宁国府一会贾珍。

“反而今日我若忍气吞声,前往宁国府受得规训,才会助贾珍嚣张气焰。”贾珩饮了一茶,将此事放在一旁。

贾珍的事,虽然可气,但只要拢住秦业家,再牢牢占住理,他就不用畏惧。

而后,贾珩如前两日一般换了一武士劲装,打算先去表兄董迁家借

董迁为五城兵司小校,因时常需要跟着上官巡街,靖绥治安,故而只得晚上归家,贾珩只在其家中如往常一般向董迁母亲借了一匹,而后就直奔安化门不远的谢再义家,然而不想却扑了个空。

谢再义之妻赵氏,正在天井院中洗衣裳,抬见贾珩如前而来,就笑:“贾兄弟,老谢让我给你说一声,兵的大官儿,这二日要巡察城防,安化门上上,都在为此事忙碌,今日恐怕不能和贾兄弟往城外了。”

贾珩听罢,心虽有失望,但也只好:“谢大嫂,那可否屋取一张弓,弟自去郊外演练?”

因为谢再义不在家,他就只在中门大开的院中,也不往屋里去,且朗声说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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